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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點投書:葉俊榮拔管三解方,台大真的有所選擇?

觀點投書:葉俊榮拔管三解方,台大真的有所選擇?

觀點投書:葉刷卡換現金俊榮拔管三解通馬桶方,台大真的有所選擇? &n信用卡換現金bsp;   教育部長一職懸缺五十日後終於拍板定案,此波內閣改組宣布由內政部長葉俊榮轉任,也象徵著教育部「拔管」的歹戲拖棚,即將邁入第三位首長的任期,隨著選舉期程步步逼近,對執政黨選情影響甚鉅的管案自然不宜久拖。     因此,對前部長吳茂昆同屬政治任命的葉俊榮來說,上任後的首要任務,自然是要走完蔡政府拔管大業的最後一哩路,也是未來自己能否在教育部坐的安穩的關鍵。     縱觀前兩任部長對管案的處理方式,潘文忠、吳茂昆對管案的手起刀落,最後都直接或間接的導致自己丟了烏紗帽。可想而知,在撇清自己赴陸講學的爭議之餘,葉俊榮並無意要重蹈前任覆轍,而是試圖在達到拔管目標,及保住官位之中找出平衡點,因此甫上任便針對管案給台大「三個選擇」,包括台大重啟遴選、交由司法單位處理,及與相關人士進行「有溫度的溝通」。    刷卡換現金; 首先,重啟遴選始終是教育部與台大遴選會爭執不下的關鍵,葉俊榮甚至將其喻為「火車對撞」,然而在此時重申立場,形式上雖然並無太大意義,某種程度卻形同宣示了教育部的底線。     想當然葉俊榮若能透過任何方式促使台大妥協,在排除管中閔的情下重啟遴選,絕對是蔡政府在管案所取得的壓倒性勝利,有著潘文忠、吳茂昆黯然下台的前車之鑑,站在葉俊榮的立場來看,對自己的仕途自是再好不過。     其次,管中閔及台大師生在六月上旬相繼提出訴願,但走司法途徑勢必曠日廢時,依據訴願法第85條,「訴願之決定,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,應於三個月內為之;必要時,得予延長,並通知訴願人及參加人。延長以一次為限,最長不得逾二個月」。     若結果對台大有利,少說也要再拖上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,期間都得由代理校長主持校務,更遑論訴願結果不如預期,則必須走上行政通馬桶訴訟一途,在執政黨行政司法一把抓的情況下,勝算可說是微乎其微,最後功虧一簣的結果在所難免。     最後,葉俊榮提出所謂「有溫度的溝通」,看似讓管案有討論空間,但從前兩個選項看來,顯見教育部早有預設立場,所有的溝通都得在重啟遴選的前提下進行。     總的來說,葉俊榮提出的三個選擇,可說是表面上動之以情,實則威逼利誘台大做出妥協的兩手策略,最終都將導向重啟遴選這個唯一解。這樣徒具形式、有預設立場的溝通,除了無助於僵局的化解,另方面究竟意義何在,著實令人費解。到頭來,對處於被動的台大師生而言,在教育部主導下是否真的有所選擇,答案恐怕已經很清楚。(推薦閱讀:風評:拔不掉管爺送管媽,崩盤的不是高教是賴揆) *作者為法律系學生。 相關報導● 廖元豪觀點:是葉部長拯救蔡政府,還是蔡政府毀掉葉教授?● 狠批葉俊榮持續拔管 羅智強:台大自主選校長,只剩這一條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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